森甲

避免信眾被取締 蜈蚣山取消放孔明燈

(芙蓉28日訊)春節燃放孔明燈的傳統近年飽受爭議,近日社交媒體也出現各種孔明燈掉落院子及屋頂的貼文,表達反對燃放孔明燈的心聲,再加上燃放孔明燈屬刑事罪,沉香蜈蚣山天師宮最終決定基於安全理由及避免信眾被取締,全面停售孔明燈,並宣佈取消年十四晚的“集體燃放孔明燈”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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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孔明燈是沉香蜈蚣山天師宮20多年來的傳統,許多善信都會趁著農曆新年到蜈蚣山燃放孔明燈。

今年升級版孔明燈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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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蜈蚣山天師宮廟務理事會主席杜法明受詢指出,該廟每年農曆新春佳節期間都會售賣孔明燈,讓民眾燃放許願,因為歷年來的孔明燈及火種都比較大型,可以燃放更久,飛得更高,一直以來也不曾出現任何意外;然而,今年生產的“升級版”孔明燈,無論是體積還是火種,都明顯縮小了,意味著無法燃放持久,也飛得更低。

“雖然一直以來沒有任何居民投訴,也從未有接到警方口頭警告或上門取締,不過今年會停止了,一來避免善信受到對付,二來也能安民心。”

他認為,燃放孔明燈許願,是許多信眾為歡慶春節增加儀式感,即便不放孔明燈,還是能夠向神明許願,因此,廟務理事及民眾都會理解附近居民的顧慮。

仍構思環節取代孔明燈

杜法明補充,蜈蚣山向來只是售賣孔明燈,今年是首次配合年十四的活動而特備的“集體燃放孔明燈”環節。

按照原本計劃,當晚會有送獎遊戲,完成遊戲的善信可以獲得免費孔明燈,因此在節目結束後,就會集體燃放孔明燈。如今,這項環節決定取消,籌委會仍在構思其他環節取代。

據森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日前向媒體表示,燃放孔明燈屬刑事罪,違規者可在刑事法典第285(對火或易燃物之疏忽行為)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監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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