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護照被指欠款‧商人3年無法出國

(檳城2日訊)32歲商人翁吉祥3年前在菲律賓馬尼拉旅遊時遺失護照,回馬後被移民局指在馬尼拉欠款,從此被禁止出境。他多次寫信上訴,並上呈法定聲明書及報窮局的無破產證明書,力證財政狀況良好,卻都無功而返,令他欲哭無淚。

他週四向本報記者申訴,他多次追問布城移民局官員,他欠誰錢,欠多少錢,該官員卻告訴他“這些東西你最清楚,自己回去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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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6上訴信只獲2回函他指出,他想了3年都想不到,移民局官員也沒告知如何才能重新出境,只一味要他寫信上訴,讓他苦無對策。

“我前後寫了6次上訴信,只收到當局2次的回信。信裡內容說,我的上訴被拒絕,沒進一步說明被拒絕的原因,及告訴我該怎麼做。”

他說,他找宣誓官做法定聲明書,要求報窮局出示無破產證明書,證明自己所言不虛,但還是不獲當局受理。

3年前遊菲遺失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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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翁吉祥在馬尼拉旅遊時不慎遺失護照,最後在大馬駐菲律賓大使館的協助下,獲得回程機票回馬。

回馬後,翁吉祥立即到檳島移民局重新申請護照,也成功獲得新護照。2009年5月,當他從檳城機場準備到香港經商時,才被移民局官員告知,他的護照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出境,原因是大馬駐菲律賓大使館接到投訴,指他在馬尼拉欠下一筆款項。

“那時我莫名其妙,我去馬尼拉只是旅遊,怎麼可能去借錢?當下我立即到檳島移民局瞭解詳情,那裡的官員說,這問題只有到吉隆坡布城移民局才能解決,當天我就立即買了機票飛往吉隆坡。”

到了布城移民局,翁吉祥的問題還是無法獲得解決,他說,官員指示他寫信上訴,沒告訴他欠款詳情。

“3年了,事情一點進展都沒有。如果我犯罪,他們(移民局)可以控告我,坐牢也好罰款也好,至少告訴我該怎麼做,但他們一直沒有任何行動。我究竟犯了甚麼罪,欠誰錢,我自己都不知道。”

翁吉祥說,他通過多個部門求助,呈上許多財政證明信件,都無功而返,經已走投無路,只好上報求助,希望社會人士能給予協助。

馬華公共投訴及服務局副主任林敦良接受本報電訪時指出,他將協助翁吉祥向移民局瞭解詳情,希望翁吉祥能早日重獲出國權。

被禁出國

錯失海外客源

翁吉祥從事電腦軟件系統與硬件買賣,生意涉及海外市場,如今無法出國,讓他在生意上損失不少,斷了許多海外客源。

“我不懂怎麼跟他們解釋說,我的護照被當局列入黑名單,怕會損聲譽。他們約我出國談生意時,只好一直推說沒空,久了,人家就不再找你。”

他說,即使是一個破產的人,只要寫信申請,就可以出國公幹;他的朋友在歐美國家用假信用卡購買大量名牌包包,被逮捕後被遣送回國,不久後還是照樣出國,只是被禁止入境有關歐美國家。

“所以我不明白,我沒有破產,沒有欠人錢,更沒有做犯法的事,為何會完全無法出境。”

翁吉祥自嘆,他現在的處境,連一個破產者及犯罪者都不如,更不懂移民局何時會將他從黑名單中刪除。

“去年我的親戚在澳洲結婚,我全家都去赴宴,只有我一人留在檳城。我想不通為何有此遭遇,被當局無故困在大馬,不禁傷心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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