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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欺詐罪成 昂山素姬監3年和苦役

知情人士透露,原民選政府領袖昂山素姬選舉欺詐罪名成立,緬甸軍事法庭她判3年監禁和苦役。

英媒報道,素姬週五(2日)被判在2020年11月大選犯下欺詐罪名成立。當時,她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以壓倒性贏得大選,擊敗了軍方創建的政黨。緬甸軍方之後以選舉舞弊為由而發動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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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諾貝爾獎得主和緬甸民主運動領袖自政變以來一直都被拘留,並已被判處17年以上監禁,她否認所有指控。

拒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說,素姬目前身體狀況良好,他不清楚素姬被判什麽形式的苦役。他提到,被廢黜的前總統溫敏也被判處同樣的刑罰。

77歲的素姬被軍方扣留後被控至少18項罪名,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家機密法、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貪污以及選舉欺詐,要是罪名全都成立,最高刑期累計超過100年。

緬甸軍政府今年6月將素姬轉移到首都內比都監獄,所有審訊也改在設於監獄里的法庭審訊。審判是閉門進行,禁止媒體和民眾旁聽。當局也對素姬的律師下達噤聲令,不得透露審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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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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