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希盟統一標誌後 大選期間禁用火箭等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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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8日訊)選舉委員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提醒希盟,若他們議決統一使用公正黨旗幟及黨徽參選,那在大選舉行期間,其它希盟政黨如行動黨、誠信黨及土團黨的標誌都不獲允許採用,只能使用一個統一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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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澄清,希盟有權在第14屆全國大選使用統一旗幟及黨徽競選,無需獲選委會的批准。
他提到,選委會不曾發表過有意在選舉時使用公正黨標誌的其他政黨候選人,需獲選委會批准的談話。
文告重申,昨天記者上所發表的言論,是指若社團註冊局不批准希盟的註冊及標誌,或其標誌尚未與選委會登記,那希盟將無法在大選時使用有關標誌作為其競選工具。
“其它政黨黨員是有權使用公正黨標誌競選,並希望各方勿錯誤詮釋有關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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