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選委會頒布大選成績憲報 不滿人士可在21天內上訴
(吉隆坡15日訊)第15屆全國大選與沙巴布加雅州議席補選成績已在昨日頒布憲報。
選委會秘書拿督依克馬魯丁今日發文告公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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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選委會是依據1981年選舉條例(選舉程序)頒布憲報。
根據以往案例,在頒布憲報後,不滿選舉成績的人士,可在21天內提出上訴。
同時,候選人或選舉代理必須在選舉成績頒布憲報後31天內,向州選委會主任提呈開銷結算單,否則即抵觸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第23(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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