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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4日訊)土團黨最高理事兼彭亨州國盟主席拿督斯里賽富丁促請政府和反對黨,就選區重劃的公式達成一致,應以大馬的多元文化構成和當地人口結構等因素為考量。
他表示,過去曾有政黨從選區劃分不公中獲益,但沒有說明是哪個政黨。
賽富丁昨晚出席淨選盟舉辦的“選舉改革論壇”建議,在選舉重劃時,應考慮大馬的多元文化構成和當地人口結構等因素,不要再像以前一樣,故意讓任何議席以馬來選區或混合選區為主。
他說,城市和鄉村選區的劃分不一致,因為缺乏相應的公式。“聯邦憲法有特定的條件,這應該重新檢討憲法條文,如果需要修正的話就修憲,否則就沒有公式了。”
大馬選舉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都干尼在今年1月表示,目前沒有計劃對西馬和沙巴的選區重劃,因為這些選區仍在重劃的8年期限內。
他說,選委會目前正考慮是否對砂拉越進行選區重劃。
選委會主席人選應經國會委會商討
他說,現有的程序是由首相將候選人名字提呈給國家元首尋求御准,而他希望提呈候選人名字前,先在國會成立的委員會展開討論。
大馬選舉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都干尼預計會在今年5月退休,使外界猜測其接班人人選。
1948年煽動令可成功修訂
賽富丁說,修訂1948年煽動法令是一個容易達成的目標,因有關修訂草稿早已存在,基本工作也已進行。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任相時曾說過要修訂煽動法令,希盟執政22個月時也沒成功(修訂煽動法令),之後慕尤丁及依斯邁沙比利掌管的政府也不成功,但我想,第10任首相應該能做到。”
他說,政府承諾會進行改革,民眾尤其是大部分年輕人抱著極大期望,因此政府必須正認真地進行改革。
競選開銷應增至少一倍
賽富丁及淨選盟皆認為,政府也應修法將國州議員在競選活動上的花費數額增加至少一倍。
現有法令規定,國會議席候選人不可以花逾20萬令吉在競選活動,州議席候選人則不可以超過10萬令吉。
國立大學大馬及國際研究院(IKMAS)副教授陳穆紅博士說,選舉改革最重要的元素是確保選委會自由和公平地履行職責,並將其形容為選舉改革之母。
她指出,希盟及國陣的競選宣言中提及有意重新審查包括選委會在內的數個重要機構主席的委任過程,但至今尚未進行。
“現在可能來不及創建一個新的流程,但當下能做的是委任有威信且能被朝野雙方接受的選委會新主席。”
她認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或可透過委任精悍的新主席,給予選選委會新的形象。
她舉例,選委會前主席丹斯里阿茲哈哈侖更主動地與民眾溝通,民眾能以此得知選委會在試圖改善選舉過程。
“當我們談論改革時,可能不需要修訂太多法律,但我們可以通過改革,給予新面貌、新的心及氛圍。”
她說,政治意願固然重要,但也需與立法相輔相成,認為最重要的改革是選委會主席的委任過程。
“(委任選委會新主席)能改變許多事。我們有法令但卻沒有執法,一切要從委任(新主席)做起。”
候選人社媒宣傳費應受監督
另一方面,安盛專案召集人饒兆穎說,盡管法律明文規定候選人在選舉期間的開銷數額上限,但卻無從得知候選人在社交媒體上宣傳的花費。
“我們監督期間所面對問題是,無法監督(候選人)在社交媒體上的花費。”
她認為確保政黨是以政策及理念競爭至關重要,否則政黨會在身份課題上走向極端,使我國難以回到中庸之道。
她說,反對黨會跳槽到政府,反觀留在反對黨的人士會走向更極端以爭取選民的支持。
出席者包括淨選盟主席莫哈末法依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