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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阿窿詐走逾35萬令吉投資金 獅城婦轉騙4人逾364萬令吉

(新加坡29日訊)新加坡一名婦女借高利貸還清債務後,自己陷入高利貸的投資騙局,轉而以高達10%利潤的投資為餌,騙4名受害者共102萬9560元(新幣,下同;約364萬5991令吉),被判坐牢70個月。

新媒報導,被告是59歲的周美玲(譯音),她面對10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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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在2002年7月12日被判破產,並於2012年以丈夫的名義開美容院。她在2019年6月18日才脫離窮籍。

由於美容院生意不好,被告在2016年至2017年間,向一名叫“盧卡斯”的阿窿借錢。

“盧卡斯”在被告償還債務後,問被告是否有意投資他的貸款生意,並保證說投資能回本,而且有10%利潤,本金和利潤分10周拿。

被告聽信“盧卡斯”的話,在2018年間向朋友和顧客借錢,把10萬元交給“盧卡斯”,不過“盧卡斯”在錢到手後便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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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騙後轉而欺騙他人。

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24日間,向4名受害者謊稱,自己有個叫“盧卡斯”的表弟,是一間貸款公司的老板之一,店面設在新加坡珍珠大廈。

被告向受害者稱,該貸款公司借錢給其他公司賺取利潤,她在這家公司投資賺了不少錢,能靠它擁有公寓和生意。

4名受害者聽信被告謊言,共將102萬9560元款項交給被告投資。

不過被告把錢拿來應急,償還債主和阿窿。

其中一名受害者損失慘重,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0日間,共至少33次將77萬7050元(約275萬1775令吉)交給被告。

為掩蓋罪行,被告也把騙來的錢當成利息還給受害者。被告至今僅歸還33萬5410元(約118萬7790令吉)給受害者。

被告給假口供 謊稱阿窿是表弟

新加坡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於2020年8月24日要求被告到警局接受調查。被告當時在錄口供時,稱“盧卡斯”是她的表弟。

警方隔月再度與被告錄口供時,要被告說清楚“盧卡斯”的底細。

被告便謊稱“盧卡斯”是她來自檳城的表弟,對方曾在新加坡一間合法放貸公司當書記,但在2017年辭職。

被告在2021年1月11日才承認自己給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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