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遭郭素沁訴誹謗 嘉馬申請撤訟1月3日審

(吉隆坡29日訊)高庭將於明年1月3日,聆審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馬撤銷原產業部長郭素沁誹謗訴訟,所提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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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專員郭樹順今日在內庭進行案件管理程序時,擇定上述日期,雙方的代表律師皆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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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馬的代表律師莫哈末納斯爾告訴記者,嘉馬是在4月25日入禀這項申請,理由是起訴人並無充分的訴訟理由。

 

“起訴人(郭素沁)所提出的訴訟理由是,答辯人誹謗起訴人幹撈雪州子民後裔基金會(Yawas)的資金,而答辯人已針對基金會款項失信一事,向大馬反貪污委員會作出投報。”

 

他表示,截至目前,調查還在進行,反貪會並未結案,所以,起訴人的訴訟理由還言之過早,因為調查結果還未出爐。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國會議員,她於2017年4月6日起訴嘉馬,指他在同年3月8日召開記者會提到雪州子民基金會課題時,發表對她具誹謗意味的言論。

 

她在訴狀中說,有關言論獲印刷和電子媒體刊登,也上載至嘉馬的臉書賬號。

 

她宣稱,該言論讓人覺得她已濫用州政府資金,以中飽私囊,並且是一名沒操守的人。

 

因此,她要求索取100萬令吉的普通賠償、加重賠償和懲戒性賠償,以及申請禁令禁止答辯人或其代任何代理重複發表有關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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