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大生指控強姦 醫生不認罪要抗辯

(新加坡30日訊)23歲女大生因頻尿和私處癢,深夜到勿洛診所就醫,卻稱遭醫生強奸、處女膜撕裂,67歲已婚醫生不認罪要抗辯,案件今早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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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勿洛北2道第418座組屋樓下的Wee’s Clinic & Surgery,行醫40年的醫生黃中武(譯音)去年2月被控,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非禮23歲女病人,隔月30日則強奸她。女大生目前26歲。

根據控方陳詞,這名女大生自2014年11月開始為腸胃和痤瘡問題找被告看診,為了保護她的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她的名字以及可能洩漏身份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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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在12月30日深夜11時30分就醫,申訴頻尿和私處發癢,同時要求例常胃藥,她後來在被告指示下到隔壁的檢驗室躺下接受檢查。

女大生指被告檢查她的下腹後,隔著她的內褲搓揉她的私處,向她確認發癢位置後,指示她拉下內褲讓他檢查,接著動手脫掉她的內褲。

她稱被告站在她的雙腳之間,她聽到拉拉鏈的聲音,接著感覺有異狀,被告同時前後移動著身體。

直到她申訴疼痛,被告調整她的位置時,女大生才驚見被告拉下了褲子拉鏈在強奸自己,趕緊阻止他,被告抽離後轉身背對她,女大生再次聽見拉鏈聲。

女大生還稱,她當下在診所內上廁所後擦拭私處時見到血蹟,隔天接受體檢時更發現處女膜有非常淺的撕裂傷。

由于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早開審,女大生在法官清堂後率先出庭供證。

根據新加坡法律,強奸罪的刑罰是坐牢長達20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非禮罪的刑罰則是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由于被告的年齡超過50歲,因此豁免鞭刑。

稱事後如廁有血蹟

女大生稱被強奸的一個多月前,曾因腸胃不適就醫,被告卻非禮她的私處,但她信任被告,以為這是檢查的一部分。

開庭陳詞提到,女大生在同年的11月25日就醫時,被告同樣把她帶到看診室旁的檢驗室。女大生稱她依照指示拉下牛仔褲的拉鏈,讓被告檢查腹部,被告卻非禮她的私處。

女大生稱覺得被告當時的舉動很“奇怪”,讓她感到不適,但被告是她的醫生,她信任他,以為這只是檢查的一部分。

女大生案發後徹夜輾轉難眠,隔天報警並接受檢查,還因疼痛難忍,導致婦產科醫生無法檢查。

控方陳詞提到,女大生稱回家後洗澡時感覺私處疼痛,晚上如廁時也還有血蹟,輾轉反側直到清晨被母親發現,才激動地訴說讓她感覺被侵犯的經歷。女大生的母親將是15名控方證人之一。

竹腳婦幼醫院婦產科的一名女醫生也將供稱,女大生的陰唇系帶有兩個表面傷口,處女膜也有新的淺撕裂傷,但女大生當時痛得醫生無法用手或器具為她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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