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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總經理強迫離職 前人事經理獲賠近20萬

(吉隆坡7日訊)兩年前遭前總經理強迫離職,工業法庭裁定,一家食品供應商的前人事經理獲賠近20萬令吉賠償。

工業法庭主席峇拉馬林甘在5月29日的裁決說,原告妮扎杜阿絲瑪並沒有給予機會考慮是否離開八打靈再也乳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最終由法國企業BSA國際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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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原告收到最後通牒,要麼辭職或被解僱,且不支付她根據僱傭合同合法享有的薪資。”

最後通牒不支薪

原告是從2021年4月開始工作,月薪1萬7255令吉;她獲得14個月的欠薪和一個月的復職補償,總計24萬1570令吉,但在扣除其解僱後收入和先前收到的賠償金,賠償減至19萬1530令吉50仙。

據“自由今日大馬”報導,法庭獲悉,在原告向公司時任總經理王亨利(譯音)傳達員工不滿其品行後,兩人的工作關係開始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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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解釋由於員工辭呈人數增加,她無法對投訴視若無睹,只能提出問題和尋求解決。”

裁決提到,王亨利與員工說話的方式、暴躁的脾氣和對員工的不合理對待,不符合良好的勞資關係慣例,無法確保工作場所的勞資和諧。

每當原告提出問題,王亨利都會對她表現出生氣、對抗、冷漠和報復的心態,還傾向對她大呼小叫,並在溝通時草率回覆原告的談話。

峇拉馬林甘說,王亨利對員工的不人道對待,也反映在他對待公司業務發展經理羅大衛(譯音)的方式上,當時羅大衛因為父親罹患絕症而提出辭呈,並要求休假幾天陪伴父親,但被王亨利拒絕。

“王指示羅工作直至工作最後一天,即使後者父親離世,王還指示他繼續交接工作。”

原告嘗試以人道方式處理羅大衛的事件,但被王亨利指責過分寬容和未能妥善處理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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