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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改裝轎車致排氣管太吵 警:可判監半年罰款2千

(吉隆坡22日訊)武吉阿曼交通調查及執法局總監拿督阿茲斯曼說,任何人若違規改裝交通工具,並導致排氣管的聲量過大,可被判坐牢半年及罰款2000令吉。

“當局可援引1959年機動交通工具(構造和使用)第103條規來對付有關違規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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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根據該條規,任何交通工具的排氣管需保持在良好狀態,若有任何人違規改裝,導致排氣管發出的聲響影響公眾,將可在該條規下被對付。

“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4條文下,警方有權扣押違規改裝的交通工具,直到擁有者保證不重犯。”

他指出,警方常和其他執法機構如環境局攜手合作展開取締行動。

“若在行動中發現有交通工具的排氣管的聲量超標,那麼,環境局將發罰單給有關交通工具的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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