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違管制令判社區服務 2印青罰洗住家一個月

(太平6日訊)2名印裔青年違反行動管制令被控,因沒能力繳付罰款,推事判以社區服務取代,但因目前是抗疫時期,被告必須在家中進行清潔工作,每天3小時,為期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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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今天共有12名華巫印男子因違反管制令而被判刑,相信是基於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促請法庭判刑時考量監獄人滿為患,法庭判決所有認罪者罰款800至1000令吉,或以監禁2星期替代。此前,認罪者一般都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以2至3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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