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違強管營業 電子煙香煙店被罰

(亞羅士打21日訊)2間不屬於基本服務領域的電子煙與香煙店在EMCO期間營業,被執法人員各發出2萬5000令吉的罰單。

哥打士打警區副主任莫哈末安祖立今午發文告說,這支特別行動小組到默貢區巡邏時,發現有2間電子煙與香煙店開店營業。業者們牴觸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342法令)第11(2)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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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間電子菸與香菸店在EMCO期間運作,被執法人員各發出2萬5000令吉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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