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達基尤丁說,政府會在有需要時,再次請求國家元首御准對全國或只是對特定地區頒佈緊急狀況。
“《聯邦憲法》第150條文闡明,國家元首有權對全國或任何一個地區頒佈緊急狀態,這是受憲法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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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國會下議院針對巴西古當區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詢問政府會否向國家元首請求頒佈緊急狀態,以展延沙巴三腳石區國會議席補選及砂拉越州選舉問題,如此回應。
他說,若有需要,政府或將考慮,即使不是全國,也可以是任何一個地區。
他指出,內閣就要求國家元首頒佈緊急狀態而提出超過20個理由,因此,政府會在有需要時加以考慮。
至於民主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詢及選舉委員會是否已為三腳石區國會議席補選及砂拉越州選舉做好準備的問題,達基尤丁說,選委會已做好相關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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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12月5日舉行的三腳石區國會議席補選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選委會已為此制定了防疫標準作業程序,即不準舉行集會與演講,政黨和候選人受促善用網絡與印刷媒體來展開競選運動。”
他透露,選委會目前也是在線上培訓選舉人員及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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