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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摸女子胸部 華男判監8個月

(新加坡30日訊)五旬男子看到女子在交通燈旁等過馬路,竟迎面伸手摸女子的胸,女子拉住男子上衣大喊求救,熱心夫婦見狀當場報警抓人。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獅城男子林春傑(57歲,譯音),他面對兩項非禮以及一項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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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於今年5月3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地點是荷蘭道和荷蘭通道的交界處。受害人是一名39歲的女子,她與被告並不認識。

根據案情,事發時受害人正在交通燈前,由於綠人正在閃爍,受害人決定等會兒再過馬路。

被告則是從對面馬路走向受害人,不料他經過受害人前竟伸出手,摸了受害人的胸部。

受害人因被告的舉動嚇了一跳,立刻伸出手抓著被告上衣不放,然後大喊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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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輛車子停在交通燈前,車上的女乘客看到被告非禮受害人,趕緊通知在駕駛座的丈夫。兩人下車給予受害人援助,丈夫也報警。

被告落網後一直還押至今。

被告昨日認罪後,法官判他坐牢8個月。由於被告是在假釋期間乾案,因此必須多坐牢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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