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運輸公司認罪 羅里超載106%罰款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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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0日訊)一輛羅里途經新山茂奧斯汀花園時,遭陸交局取締後被揭發超載106%,羅里公司日前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時表示認罪,被判罰款5000令吉。

柔佛州陸路交通局今日在臉書專頁發表文告指出,當局於昨日援引陸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第57(1)(b)(vi)條文,在新山推事庭提控涉及超載的一家羅里運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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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羅里運輸公司的羅里於去年10月2日,在新山茂奧斯汀花園慕迪雅拉恩瑪斯烏達瑪路(Jalan Mutiara Emas Utama),被當局執法組攔截,並被帶往烏魯地南的稱重站測量及稱重。

稱重結果顯示,羅里承載的重量已超出所限制的2萬7000公斤,超載比例高達106%。

接傳票人(OKS)諾阿迪卡(27歲)也是該羅里運輸公司的代表,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向承審推事莎麗妮表示認罪。

文告指出,接傳票人被控觸犯陸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第57(1)(b)(vi)條文,同時可在陸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第57(3)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1000令吉,但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文告指出,柔州陸交局法律組自今年1月份至今,已成功在法庭提控19宗與超載有關的案件,共徵得7萬2700令吉的罰款。

文告說,超載執法行動會以專註及持續的形式進行,確保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同時提升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民眾若有任何交通投訴,可瀏覽當局網站(http://jpj.spab.gov.my),並附上投訴人資料及投訴事項;民眾也可追蹤柔州陸交局的社交媒體帳號,以獲取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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