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在王俊暢路舉行 警促別去抗議集會

(北海18日訊)威北警區主任阿茲米助理總監勸請民眾,尤其是印裔勿出席本月21日(週日),在北海王俊暢路某興都廟舉行的大型抗議活動。警方以3大理由拒絕該活動申請,威省三區警局已接獲18宗反對投報。

他說,這項集會由興都廟理事舉辦,主要是抗議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再努阿比丁博士及印裔穆斯林宗教司查基爾納益的抗議集會,預計超過500名印裔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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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警方是基於主辦單位沒在集會10天前向警方提出申請、集會違反和平集會法令9(1)條文(不准在宗教場所集會)、非政府組織反對,3大理由拒絕發出准証。

他週四在威北甲拋峇底警察總部記者會上說,18宗反對該集會的投報來自非政府組織、個人或團体,其中4宗由巫裔非政府組織投報,吉隆坡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298(A)條文(引起不同宗教的憤怒及仇視)開檔調查。

在微信群組賣賊贓

車主舉報 2少年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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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米披露,2名巫裔青年利用社交媒体便利,在微信群組售賣賊贓(摩多和配備),一名車主認出自己的車輛而向警方報案。

他說,警方本月16日凌晨1時45分,在居林路某油站逮捕一名巫裔(18歲,無業),同日凌晨2時45分,在北賴龍鳳花園逮捕他的16歲同黨,目前在追查另一名同黨。

他說,警方共搜獲27樣賊贓,包括4輛摩多、2副摩多支架及其他配備,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79(a)(偷竊條文)、刑事法典411條文(非法擁有賊贓)及1958年微型罪行法令29(1)條文調查此案。2名嫌犯也有4項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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