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內第二起‧保安員散彈鎗走火

(吉隆坡)繼12月初發生保安人員霰彈鎗走火造成兩小兄弟受傷意外後,不到一週,又有一名銀行保安人員因疏忽重演類似事件,幸好這次掉在地上的霰彈鎗沒有傷及無辜。

事件於上午10時發生在旺沙瑪朱一家銀行裡,涉嫌的銀行保安人員年約40多歲。

Advertisement

事發當時沒有顧客,霰彈鎗走火後的子彈射向牆壁,因此沒有職員或顧客受傷。過後,銀行聯絡警方,警方也帶走保安人員及沒收走火的霰彈鎗。

吉隆坡副刑事調查主任凱里受詢時證實這事,並表示警方已拿走保安人員的霰彈鎗進行調查,同時也搜獲子彈。他指出,警方是援引軍火法令37條文調查這起案。

在這之前,12月1日下午3時,一名在舊巴生路4英里半的國能公司的保安人員,置放在雙腳間的散彈鎗忽然滑落地上,鎗械走火射傷兩表兄弟法依及法立茲。

法依的右腳3跟腳趾受傷,其中腳趾頭更有可能要切除,而法立茲的右腳腳板則受傷。

ADVERTISEMENT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