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通過臉書威脅林冠英 承包商罰款3千元

(吉隆坡27日訊)承包商被控通過臉書,針對朝聖基金局出售資產一事向財政部前部長林冠英發表威脅言論,他俯首認罪,地庭判處罰款3000令吉或坐牢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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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被告諾茲甘承認於2月18日上午8時06分,通過名為“Zihan Tori”的臉書賬號發表威脅言論後,地庭法官艾文巴蘭佐迪判如上述。

被告選擇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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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抵觸《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不當使用網絡服務),一旦罪成,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判刑,最高刑罰為坐牢一年或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較早前,諾茲甘的代表律師沙里爾代為求情時說,其當事人已經覺悟,並承諾不重犯,因此要求法庭輕判。

“被告認罪已經節省法庭的時間,這是初犯,被告是自僱人士,新冠肺炎疫情影嚮了他的生計。此外,被告上載的內容無關宗教和國家元首。”

主控官安努亞要求法庭判以相應刑罰,以儆效尤。

“被告不應該通過社交媒體發洩情緒,這種行為可危害馬來西亞人民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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