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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業員工 出勤跨州無需警方信

(八打靈再也2日訊)通訊及多媒體部指出,通訊業領域員工在出勤時無需向警方報備,不過業者必須確保出勤的員工必須時刻攜帶有效的員工證或僱主的證明信。

至於需要來回跨州的出勤工作,有關員工也無需取得警方的申請,但必須攜帶有效的員工證或僱主的證明信,以在有必要時出示給執法單位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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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自僱人士或無僱主的人士則必須取得批准表格並前往住家附近的警局以獲得警方的批准,以便跨州跨縣。”

通訊及多媒體部是於昨日發布常見問題(FAQ),為通訊、資訊科技及電子商務領域業者解答疑問。

通訊及多媒體部指出,除了在加強行動管制令(EMCO)區,通訊業及資訊科技業也可派遣職員出勤為顧客提供安裝及維修服務,不過,職員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SOP)。

通訊、資訊科技及電子商務業者需通國際貿易及工業部的冠病智能管理系統(CIMS)3.0系統申請營運批准信,已申請者則無需再次申請,可直接下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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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領域業者可撥打熱線1-800-188-030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詳情;電商業者及資訊科技則可撥打熱線1-800-88-8338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詳情。

至於創意業者則可撥打電話03-79682182或03-79682137,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詳情。

此外,業者也可在上午8時至晚上10時致電聯系通訊及多媒體部,電話號碼為03-89115351/5188/5258/5265,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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