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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融15年 非法佔地興都廟拆了

(巴生26日訊)巴生縣土地局於上周拆了位於綠林鎮一處非法占地的牛棚;而毗鄰的興都廟獲得州政府給予一周寬限期,暫時逃過被拆下場。今天寬限期已滿,非法占地的興都廟終究還是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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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時30分,巴生縣土地局聯同警方、巴生市議會、雪州宗教局、巴生縣水利灌溉局、國能及雪州水務管理公司等機構組成約180多人的大隊,前往綠林鎮惹米雅2路展開拆廟行動。

考慮到拆除過程中或會引發沖突,執法當局要求警方出動鎮暴部隊到場駐守。拆除過程中雖出現“小插曲”,最終還是順利完成,未出現任何不愉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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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過了也沒清空

巴生縣土地局助理縣長莫哈末沙里紮指出,非法牛羊棚和興都廟占用了河流及清真寺保留地,阻礙雪州宗教局興建清真寺及水利灌溉局欲進行奧河第5期治水項目。

他說,當局從2006年10月7日至今共發出4次警告信,給了長達15年時間的通融,但當事人始終不願搬遷,該局於今年2月17日發出最後通牒。

“當局上周一(17日)已拆除牛棚、羊棚、飼料倉及廚房;而該興都廟理事當時獲得大臣同意再給予7天寬限期,讓該廟自行清空。但到本月24日,該廟仍然沒有清空,當局只好展開拆除行動。”

他說,州政府曾獻議該廟遷至一塊位於瓜拉冷岳的地段,惟遭興都廟理事拒絕。

他強調,據1965年國家土法典第425條文,任何非法占用政府保留地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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