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公司之謎

銀行逼債逼死人,這種追債時露出猙獰的臉孔,再對比銀行客戶專員以親切的笑容叫你申請信用卡,令人毛骨悚然。

不久前,我被大馬電訊公司追討一筆陳年舊賬,受到電話轟炸,對方還一直聲稱要發出律師信雲雲。來電者自稱是電訊公司職員,但是,我依據號碼追查,揭穿對方根本不是電訊公司職員,也不是律師樓,而是來自柔佛的一家“追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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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類公司專為銀行、電訊公司等等承包追債工作,並獲取相當可觀的盈利,而個別職員則依據“業績”獲取傭金。

他們的工作就是終日坐在電話機前,依據名單拼命打電話,並以恐嚇的語氣要債仔還錢。

我多方探問對方,才發現對方掌握我的所有個人資料,如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絡電話等,並能即時上網瀏覽我的戶頭情況。這意味著,大馬電訊公司在未經我同意之下,將我的戶頭資料交給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

基於欠債還錢天公地道,我把這筆約10年前遺忘的債務分兩期還清。追債者有錢可收,語氣變得非常客氣,卻多次來電確認我第二次還債的日期,令人煩不勝煩。我肯還錢都騷擾不停,不敢相信沒能力還債的人會面對甚麼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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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這些規模不大的公司不一定是專業人士組成,只須一些學歷不高的人就能逼債。他們缺乏專業管理和訓練,也沒有法律常識,不理會自己的逼債手法已經嚴重干擾他人的作息和精神狀況,這種做法有可能抵觸法律。

如果有人在駕駛時不斷受到電話轟炸及精神而發生意外,或是睡眠受到干擾以致工作失手,請問誰負責?憂郁症患者若因面對騷擾而精神崩潰不幸自殺,是誰的錯?

問題二,這些公司如果濫用客戶資料進行不法活動,或是將客戶的資料轉售給不法集團,請問銀行或電訊公司是否負起全責?

欠債還錢確是天公地道,欠債未還的人理虧在先,在不意味著大公司能夠將客戶的資料外泄於他人。大公司把資料交到律師樓起訴欠債人,這是合法的程序,但是否能把資料交給“爛仔”公司,簽署信用卡申請表格時可沒有人向我們說明這一點。

再說,這次逼債逼死人的事件,銀行肯定會推卸責任,聲稱這是追債公司的問題,但是,銀行在委托追債公司時,有沒有查明對方的專業和背景?既然是銀行作出委托,就必須對此付起法律和商業道德上的負任。

政府也有必要查明整個追債制度是否出現紕漏,甚至是否抵觸法律。

同時,信用卡利息“息加息、利疊利”的計算法,過份得令人吃不消。一張頂限3000令吉的信用卡,兩年變成7000令吉,這與大耳窿不遑多讓。

早上檢查信用卡賬單,發現銀行大剌剌在賬單上列明:利息17.25%。這是年利,在18%頂限的合法範圍內,但利息是每天計算的。幸好我欠債很少,只被收取十多令吉利息,但想到3000會變7000的“魔法”,我還得趕緊去銀行還清欠款。

銀行有法律保障它的利益,而用戶是自己送上門任人魚肉,的確要“三思而後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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