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笨珍8日讯)去年连窃柔佛州6县13所国家信息传播中心(NADI),43岁送冰罗里司机今早在笨珍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时直认不违,被判监禁1年。
拥4犯罪前科
被告莫哈末哈兹此前有4项犯罪前科,去年开始不仅专挑国家信息传播中心下手,也涉及2所农业组织局办公室及1间民宅的破门行窃案。
被告过去一年潜入该中心在柔州各县的办公室,包括:笨珍县6所、居銮县3所、峇株巴辖县2所、古来县及新山北区各1所干案,令该中心蒙受逾2万4000令吉损失。
被告今早8时30分被警方押送至笨珍推事庭面控。
此案承审女推事为努哈菲札,主控官是艾妮斯,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祖雅蒂。
控藏匿赃物爆窃非法入侵等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控被告于2025年12月29日中午,带同警方到笨珍两处,向警方供证在该处销毁从北干那那农业组织局和巴力沙柏南国家信息传播中心偷来的监控主机,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14(藏匿赃物)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第三项控状,被指控于12月25日凌晨12时42分,破门行窃该中心在文律双溪槟安的仓库,触犯刑事法典457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及罚款;若涉及偷窃,刑期可延长至14年,重犯者更可能面对罚款或鞭刑。
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指控于5月15日晚上11时31分,在该中心的龟咯办公室破门行窃,触犯刑事法典447(非法入侵建筑物)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五项控状则指控被告于12月6日凌晨2时,在笨珍尼南花园的该中心仓库破门行窃,触犯刑事法典448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被告锁定国家信息传播中心展开连环偷窃,罪行严重,希望推事判处被告重刑。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与妻子育有两名年龄分别为1和16岁的孩子,妻子是家庭主妇,全家只靠被告每月3000令吉的工资维持生活。
被告代表律师说,被告在被捕后积极配合调查,为当局省下时间和成本,而被告主要是在同时间和同地点犯案,希望法庭减轻刑罚。
推事最后裁决,除了第四控状被判监禁6个月,被告的其余4项控状皆被判12个月监禁,所有刑期皆从被告被捕日,即去年12月27日算起。

根据早前的新闻报道,被告于去年12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士姑来大学城一处民宅,被展开跨县行动的笨珍警区刑事调查组逮捕。
笨珍警区主任哈兹拉胡欣指出,警方当时也起获一辆摩托车、各种干案工具、总值逾1万7000令吉的金饰、手机、平板电脑、监视器解读器、被告干案时所穿的衣物,并搜出相信典当赃物的典当行票据。
“嫌犯白天在士姑大学城一家冰块厂担任送冰罗里司机,入夜后则单独跨县犯案,每次干案前都会先切断电源,再进入建筑物行窃。”
不满空手归 破坏文律NADI
“在圣诞节当天,嫌犯潜入文律国家信息传播中心,因未能搜刮到任何财物,恼羞成怒大肆破坏,导致该中心需额外耗资约1万令吉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