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又威胁社区利益 G25要求撤回城新法
(吉隆坡2日讯)马来显要组织(G25)强烈抨击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存有严重缺陷,违宪之余还威胁了社区利益,促请政府全面撤回并重拟草案。
该组织发表文告说,法案中最具争议的是涉及联邦宪法第13条款赋予国民的产权保障。
文告表示,虽然政府把业主同意门槛统一设定为80%,但这意味着即便20%业主反对,其权益仍可能被推翻,形同透过“制造共识”来剥夺产权。
文告声称,组织认为同意门槛至少应达95%,特别是在并无结构危险的住宅,以保障少数业主的权益。
“法案将过度权力集中于部长和政府委任的委员会,缺乏独立监督,也排除了专业人士、公民团体与居民代表的参与,若缺乏公开招标、透明审计和独立制衡,恐沦为政客庇护及发展商导向的工具。”
G25强调,法案赋予获批发展商在更新区内透过土地征用法令强制收地的权力,形同打开“土地掠夺”之门,并指强制征用应仅限于特殊情况,例如业主已故或无法联系,而不应成为牟利的借口。
文告也批评,法案仅承诺“不低于现有利益”,却未明确规定补偿细节,实质上全由部长来裁量。
文告强调,合理补偿应涵盖一对一替代住房(同等面积与地点)、原住户优先回迁、搬迁与租金等过渡费用,并应加入与未来发展价值挂钩的利润分享机制。不过,这项法案仅承认业主为利益相关者,却忽视租户、次租户与非正式居住者。
文告说,这些群体最脆弱,却被剥夺发声与保障,恐进一步加剧城市贫穷与中产化现象。
该组织提出警告,一旦法案推行不当,恐导致低收入与少数族群被迫迁离至城市边缘,不仅引发社会撕裂,还会削弱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甚至加剧民间对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呼声。
文告表示,大马作为2025年至2029年联合国人居大会的东道主,更应展现以社区为核心的永续更新,而非沦为开发商牟利的幌子。
文告指出,城市翻新本应关乎尊严、权利与永续,而非沦为部长“认可发展商”的牟利游戏,若政府执意推行现有法案,将破坏社区结构,侵蚀公众信任。
“我们吁请政府停下脚步、倾听民意,以民为本,而非与民为敌。”
有鉴于此,G25 吁请政府撤回整份法案,并在重拟时纳入以下改革:
1. 恢复宪法保障:把同意门槛提高至至少95%,并删除“默认同意”等漏洞;
2. 确保合理补偿:把一对一替代住房、优先回迁、过渡费用及利润分享明文入法;
3. 承认所有利益相关者:赋予租户法律地位,并加强人民房屋计划及“租转购”方案;
4. 建立独立监督:设立城市翻新仲裁庭与独立监管委员会,推行公开招标并公布合格发展商名单;
5. 优先永续发展:立法规定所有计划需进行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估,并将“再利用”置于拆除之前;
6. 确保公众参与:重启法案公众咨询,并纳入非政府组织、专业团体及居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