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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馬豬仔若違法將被控 賽夫丁:交由警方處理

(布城1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說,那些被救回國的“豬仔”若被當局發現有違法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針對一些“豬仔”並非無辜的受害者,而當局會否援引法律對付或提控他們的問題,他說,當局將會根據大馬法律行事,尤其是探討他們有無牴觸大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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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使命是拯救生命,但若當中發生違法行為,我將交由警方處理。”

內長是配合農曆新年的到來接受中文報聯訪時,針對民眾陷入打工騙局以致被“賣豬仔”課題問題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隨著豬仔案件越發嚴重,政府也成立了跨部門內閣委員會,以營救豬仔,而該委員會主要是由外交部主導,內政部則是成員之一。

“外交部會採取政府對政府的方式協商營救方式。至於在行動層面,則隸屬內政部的責任,也就是由我國警方對外國警方進行協商,包括追蹤受害者、執行營救行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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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強調,大馬會持續與各國聯手打擊跨國犯罪活動,尤其是通過東協平台。

“除了提高民眾對反毒和反犯罪的意識,政府也一再倡導民眾避免墜入打工騙局。”

賽夫丁:豬仔分4類  有人賭輸欠債扮豬仔求助

賽夫丁說,根據警方向回國豬仔錄取的口供,這些豬仔大致可分為4種類型,而第一種類型的占比最高,而這類受騙者很天真,完全不知道自己已墜入團套,直到飛出國外並置身當地後,才後知後覺的發現自己受騙。

“第二類受害者則‘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們明知出國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但他們依然‘勇往直前’。直到後來受困後,他們才向我們求助,並稱自己是受害者。”

“不僅如此,甚至還有一些豬仔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騙。”

賽夫丁語帶諷刺地形容這一類豬仔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之前曾被救回來了,但又再次加入詐騙工作。

除了上述3類豬仔,也有一些民眾是濫用政府的好心腸,假扮為“受害豬仔”向政府求助。

賽夫丁指出,這類人根本不是打工騙局的受害者,因他們是基於某些目的而飛到當地。

“他們可能是在出國賭博並輸錢後,向當地大耳窿貸款,過後因無力還債而被囚禁在酒店內。這類人知道大馬政府很好心,必定會救自己的國人回國,所以便假稱自己是‘受害者’。”

“當警方去到當地營救時才發現他們不是受害者。一般上,警方還是會替他們結清酒店住宿費用,然後把他們帶回國。”

賽夫丁指出,不管他們是哪一種情況,昌明大馬政府都會秉持“回國權利”,先把這些豬仔帶回國。

我國或學台灣方法  派警到機場舉牌勸退豬仔

賽夫丁說,為了有效防範“賣豬仔”活動,大馬或將效仿台灣作法,即安排警察在機場出境處舉牌宣導“賣豬仔”騙局,並勸阻欲前往高危國家的民眾三思而後行。

他認同台灣的作法不錯和值得商榷,因此,我國或許會向台灣學習,以便攔阻“豬仔”前往風險地。

此外,他認為,防詐騙需要全民行動,而不能單靠警方的力量。

他說,他和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阿育漢商討後認為,大馬應該向學生推展防詐騙教育。

“我們把目標放在兒童性犯罪、網絡詐騙和毒品危害三大威脅。”

他說,雖然坊間頻傳“賣豬仔”案件,旦警方接獲的“賣豬仔”騙案其實不超過300宗,但不包括未投報者,儘管數目不大,但當局不能等問題嚴重時才來防範,因為此事關乎性命,因此,有必要防患於未然。

他指出,打工騙局主要發生在東南亞,尤其是柬埔寨和緬甸,以及在迪拜一帶,而打工騙局的詐騙方法則是在最近四五年才出現。

“大馬也與東盟以內和以外的國家共享情報,以便共同努力打擊網絡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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