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查基升首席大法官‧國會駁回緊急動議

(吉隆坡)古邦閣亮區國會議員兼回青團團長沙拉胡汀阿約,今日(週二,10月21日)在下議院提出辯論上訴庭主席查基被擢升為首席聯邦大法官的緊急動議,但遭國會副議長旺朱乃迪以國會不能討論法官行為和人格的理由駁回。

副議長是援引議會常規36(8)條文駁回這項動議,因為這受到國家憲法及特定的條款所限制。他同時強調,這不關乎政治,也與民聯政治或國陣政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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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胡汀阿約不滿下議院以書面駁回他的動議,而在國會進入辯論財政預算案前,要求副議長給予解釋。沙拉胡汀阿約是在10月16日把動議提呈給議長。議長之後以書面駁回他的動議。

朱乃迪表示,根據議會常規18(7)(c)條文,任何觸犯議會常規36(8)條文的動議,都不可以在下議院進行討論。

副議長引用案例加強論據

他說,議會常規36(8)闡明,國會下議院是不可以提及法官的行為和人格。“這條文已經很清楚的闡明,下議院不但不可以辯論法官事務,甚至是連法官兩字也不能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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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國家憲法第127條文,下議院也不得討論任何涉及上法訴庭、高級法庭等法官的課題,除非獲得四分之一的議員聯署提呈動議。

63歲的查基是原任上訴庭主席。曾是巫統原任首席法律顧問的他,是於去年杪開始在司法界扶搖直上,兩度獲得擢升至司法機關第二把交椅。他在前任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退休後,再次獲得擢升,登上司法機關最大的寶座。

由於查基與巫統的親密關係而被視為“巫統律師”,他的委任招致在野黨和民間團體的不滿,擔憂我國的司法界的獨立性再受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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