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醫

辨識好壞 避免傷害遠離危險情人

(吉隆坡訊)愛情的到來為何會“弄瞎”情侶的眼睛,不斷放大伴侶的優點,完全看不到缺點?

“當你對某個人產生好感,你就會不斷收集那人的優點,放小那人的缺點,在自己的心中不斷加分,之後告訴自己‘已選對了’。這也是心理暗示。”

Advertisement

性教育工作者吳啟銘指出,雖然有些人可以理性看待感情,總會提醒自己要帶眼識人,但感覺卻很主觀,因此也會有“看走眼”的一天。我們也會不經意地包裝自己,舉個例子,我們在臉書或社交媒體的呈現,就是一種“包裝”。

“我們透過臉書分享事物得到別人的仰慕、愛慕、注目與按讚,因而自身得到滿足感,這就是‘包裝’。但包裝並不是刻意偽裝,偽裝的意義是做某件事並不是出自于真心,而是另有目的,但我們又如何分辨對方是‘包裝’還是‘偽裝’呢?”

交友過程需保護自己

他說,現代人一般都機不離手,生活總圍繞賺錢,導致我們會透過手機交友程式擴展社交圈子,但我們也需要在交友的過程里保護自己,辨識對方是否是“危險情人”,以防止社會罪案的發生。

ADVERTISEMENT

“感情案件總會聽到對方說:‘愛你愛到快殺死你’、‘我得不到你也要毀了你’之類的詞語,這類人是有暴力傾向,只要伴侶講錯話或做錯事,就會像‘炸彈’般轟炸對方。另外,危險情人也包括劈腿、濫情、出軌、爛賭、酒癮、揮霍成癖,甚至用生死相逼,情緒勒索伴侶。”

“還有更要提防揮霍成癖者,因為他只要沒錢了,就會向伴侶伸手要,一旦遭到拒絕,可能會動手打人或搶。”

他表示,有些人沒有主見,也沒有未來感,只聽父母的意見,這類人也稱為“媽寶”或“爸寶”。父母只要不允許,媽寶/爸寶就唯命是從。他有一位30多歲的男性朋友,即使要出去與朋友聚會也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媽寶/爸寶是不允許伴侶講父母的壞話,一旦聽到,他們會視為一種傷害,可能導致罪案的發生。這也是成為危險情人的征兆。”

發生問題未必錯在對方

需檢視自己行為

吳啟銘表示,每段關係的開始是雙向的,一個問題的發生,不會只是一方的犯錯,因此,除了要檢視他人,也要檢視自己。

以下的幾種人可視為危險情人:

情緒易失控:這類人都有暴力傾向,也比較易暴怒,常為小事大動肝火及發脾氣。

舉個例子,你和對方共車,對方看到一些不道德使用公路者,就會破口大罵很久,所以,逗留在情緒失控者身邊,也要評估自身安全是否會受到威脅。

另外,也必須留意情緒失控者是如何冷靜下來,情緒失控者是否將負面情緒散發周遭的人,還是僅是生悶氣。若是生悶氣還無所謂,有些情緒失控者不僅語言暴力,還會拋物或打人。

雖然當事人會承諾不再重犯,但不會再發生的機率是很小的。

視愛情為生命:這類人是危險分子,因為一旦失戀了,世界猶如被瓦解,甚至會採取極端行為挽回愛情或報復。

其實,愛情並非我們的唯一,我們仍有工作、家人、朋友、興趣等,因此,勿將全部的精神與精力投入愛情里。

控制慾強勢:這類人都會透過手機連環的聯係,只要伴侶遲幾分鐘回復,就覺得對方不關心或不在乎。他們也會密切追蹤和不合理地限制伴侶,即便對方和家人或同事出去聚會。

這類人要伴侶將他/她放在心中第一位,因此,無論去那兒都要與他/她報備或徵求同意,哪怕同意了也不斷追問現場狀況。

雖然情侶間會認為他們只是過度緊張或關愛,但長時間地被限制自由,壓力也會倍增。

這類人一旦無法掌控伴侶的行蹤或狀況,就會情緒崩潰,最終發生不愉快的事件。

威脅對方順從:只要伴侶不同意,他就以威脅或情緒勒索強迫對方就範,甚至以死威脅。

這類人都是自我中心,以威脅的模式經營感情並不能長久。

輕視對方:這類人會以對方的家庭背景、學歷、工作、收入、朋友等做評估,然後再用以上的條件比較以掌控對方。

向你要錢:排除對方是詐騙集團,這類人若長時間向你/妳要錢,那其實是需要深思是否要繼續交往。若一個人的財務不能處理,那又如何規劃未來呢?

無主見或目標:這類人對什麼都隨便,對生活和未來也沒有要求和規劃,這類人多半是自卑及缺乏安全感,怕負責任及給予太多的承諾。

藥物或酒精成癮:這類人需要正確的評估,才能歸為藥物或酒精成癮者。

退場需要時間

情感問題不能“一刀切”

吳啟銘提到,很多時候感情糾紛的最好解決方式就是分手,但若真能一句“分手”就可了事,那就不會有情殺案、家庭暴力或感情事件的發生。情感問題並不是可用“一刀切”解決,因為情感是慢慢累積的過程,即使退場也需要時間才能全身而退。

“若發現伴侶有危險情侶的條件時,這時需檢視自己是否有受害者情節,只因自身的家庭成長環境並不和睦,所以也習慣了伴侶以類似的方式對待他/她。”

採漸進式分手方式

“檢視自己是否將愛情放在第一位,有時候並不是伴侶不願放手,而是本身不捨得。只要說出了“分手”,就等於將自己的愛情世界瓦解,害怕再難以遇到再好的伴侶。”

他強調,哪怕生命沒有了愛情,我們仍可精彩的生活,因此,勿將愛情視為唯一目標。另外,勿欺騙自己認為可以改變伴侶,因為伴侶的改變也需看各種的前提。

“情侶發生糾紛溝通後,對方仍不要改變,再多說也是浪費時間,只能做的是照顧好自己,因此,不要欺騙自己認為愛情可以改變一個人。如果一個人的本質是有暴力傾向,就必須問自己可否容忍對方這一面,若想離開卻忍不住想回去,你可尋求輔導員的幫忙,讓你得到正面的力量。”

“若你的危險伴侶會傷害家人,在怕連累家人的情況下不敢分手或離婚,那只好用漸進式的分手方式,慢慢的把感情淡化,減低見面的頻率,不再多談自己的事情,把自己生活圈子從危險伴侶抽離。”

與恐怖情人分手

分手四部曲保平安

在這世界上,比“愛不到一個人”更讓人痛苦的,應該就是“所愛的人要跟自己分手”這件事。然而,最愛的人傷的也越深,分手分得不好,確實也會讓自己陷入危險情境中。若對方是個“恐怖情人”,計劃跟對方分手之前,絕對要做好慎密的計劃。

第一步:瞭解情人的特質,想想他會有什麼反應

第二步:沙盤推演,該怎麼分手。

1.想好分手的理由,理由盡量減少傷害性(例如家人生病要照顧,工作較忙)

2.考慮對方的個性兩人交往的深度,對方可能的反應等,準備好自己陳述方式、態度和理由。

3.找朋友角色扮演,了解分手時可能會有的反應,並討論解決策略。

第三步:規劃能讓對方滿意,讓自己安全的分手情境。

1.慎選談分手的時間和地點:最好以白天為主;地點最好是公開、安靜、明亮,有旁人但不會幹擾談話的地方。

2.告訴好友—你要談分手的“人、時、地、事、物”,及回來時間;或者請親近的人在離地點不遠的地方等你,以預防危險事件發生,保護雙方安全。

3.看見對方手拿物品、器械,切勿讓對方靠近你,並想辦法立即呼救或離開現場,分手當天亦避免飲酒。

4.分手談判時,千萬不要以言語或行動激怒對方,讓對方有尊嚴的離開,有時可適時避免悲劇的發生。

第四步:預備分手安全計劃:有必要的話可報警、申請保護令。

1.分手後讓雙方冷靜,保留一段情感的真空期,避免再有聯繫或牽扯,也不要有財務糾紛或往來。

2.當對方在分手後有持續的騷擾時,可舉證向警方報案,並儘量避免單獨外出。

3.如有同居關係,亦可在傷害或騷擾時,提出保護令申請,並且擬定分手後安全計劃或註意事項。

開講嘉賓:吳啟銘
馬來西亞性學會(雪隆區)名譽會長
新紀元大學學院兼任講師、
輔導與諮商心理學系諮詢委員
台灣性學會認證合格性教育師及性諮詢師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