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5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9年在车内发现近10公斤毒品而被控贩毒的前手扶梯操作员无罪释放。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组成的三司,批准了38岁被告——莫哈末凯鲁提出撤销其控罪、监禁及鞭笞的最终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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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此上诉具有理据,定罪与刑罚即予撤销。上诉人当庭释放。”
东姑麦慕在庭上宣读判词时,如是表示。另外承审此案的两司为法官拿督罗扎丽雅及拿督哈尼巴。
莫哈末凯鲁与另一名被告,即44岁的拖车司机巴希拉于2019年6月20日被控停在吉隆坡Solaris Dutamas的Publika购物商场一家餐厅前的本田雅阁车中,藏有9.6公斤海洛因及115.5克单乙酰吗啡,意图贩毒。
两人在2023年2月被高庭裁定罪成,并被判处监禁30年及鞭笞15下。之后,上诉庭维持原判。此案仅有莫哈末凯鲁提出最终上诉至联邦法院,巴希拉则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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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未传召车主不公
在今日的审讯中,代表莫哈末凯鲁的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指出,控方未传召涉案车辆的车主,即其当事人的妹夫为证人。
他说,控方既未传召相关证人,也未将证人的证词交予辩方,导致其当事人被剥夺了关键的辩护机会,造成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