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华仁保区会公共投诉局主任叶玉强申诉,其名下一辆已停用逾20年的客货车,近日竟莫名接获一张自动安全醒觉系统(AWAS)超速罚单,更离谱的是,罚单所涉及的竟是一辆丰田Hilux四轮驱动车,与他名下登记的Isuzu客货车完全不同,令他质疑当局在发出罚单前,根本没有核对车辆资料。
叶玉强指出,他于5月19日前往陆路交通局更新驾驶执照时,被告知名下车牌号码NX1868,涉及一张尚未处理的AWAS罚单。
他说,根据罚单资料显示,一辆悬挂NX1868车牌的Hilux四轮驱动车,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2时22分,经过南北大道375.9公里,即仕林河路段,以时速123公里超速行驶,被AWAS摄录系统拍下,并因此遭开出罚单。

然而,他强调,登记在他名下的NX1868并非Hilux,而是一辆Isuzu客货车,该车辆早于20多年前发生交通意外后,便已没有再使用,与罚单所显示的Hilux四轮驱动车完全是两种不同车型,而且他在那个时候也没有驾驶客货车经过上述路段。
他说,既然系统内有完整的车辆登记资料,当局在发出罚单前理应先核对车牌号码与车辆型号是否一致,而不是仅凭车牌号码便直接发出罚单。
“我的车是Isuzu客货车,对方却是一辆Toyota Hilux,车型完全不同,只要稍加核对资料,就应该能够发现问题。”
忧无辜蒙受法律困扰及名誉损失
叶玉强担心,若悬挂相同车牌号码的交通工具日后涉及刑事案件、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其他违法活动,执法单位可能会循着车牌资料找上他,令他无辜受到调查,甚至蒙受不必要的法律困扰和名誉损失。
他认为,此事不仅反映执法程序存在漏洞,更凸显相关部门必须尽快查明是否涉及复制车牌或车辆登记资料异常的问题,以免无辜车主成为受害者。
他希望有关当局尽快调查事件真相,撤销有关罚单,同时全面检讨AWAS执法程序,加强核对车辆型号及登记资料,并追查真正使用该车牌的车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合法车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