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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他人錢財 岳婿監6個月

(吉隆坡3日訊)一名前建築與裝修公司業者通過在臉書發布招聘廣告,將一名女子超過130萬令吉的款項進行轉移及隱藏,今日被地庭判處6個月監禁。

43歲的被告阿茲萬三蘇丁承認,他將受害者陳文詩(譯音)共136萬7530令吉77仙的款項存入他所擁有的AW Builders & Renovation有限公司的銀行戶頭,被法官哈米達莫哈末判罰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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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於去年4月19日在冼都犯下上述罪行,根據刑事法典第424條文,最高可被判處5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外,他與岳父莫哈末祖哈西米承認犯下同樣罪行,即涉及轉移及隱藏48歲蘇長順(譯音)共14萬6090令吉,2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監禁。

哈米達宣判,阿茲萬2項罪名的刑期從他在6月28日被捕日算起,同期執行;莫哈末祖哈西米的刑期也在同一天執行。

此案由副檢察司阿克瑪扎都會負責,而2名被告則沒有委任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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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地庭,莫哈末祖哈西米被控於4月24日,涉及轉移及隱藏陳文詩共75萬7850令吉,他認罪不諱,法官阿茲魯則在判宣判他監禁6個月,並從今日開始服刑。

利用網上兼職行詐

受害者是在臉書對一平台“pulseplacex”上的工作感興趣下,繼而在平台開設賬戶,其“工作”只是需要通過該平台預約飯店,若其賬戶金額不足,則需要為賬戶充值。

受害者完成了第一項任務後成功拿回了錢,因而對相關工作深信不疑,隨即在1至4月期間曾數次進行付款交易至被告的銀行戶頭;她其後接到“pulseplacex”的通知,指有關當局正在調查該平台而無法歸還有關款項,更要求受害者支付超過200萬令吉,以免遭到逮捕。

2名被告在被逮捕後,根據當局調查,發現他們無法對如何將有關款項轉入屬於阿茲萬公司銀行戶頭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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