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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女友屍回鄉案 少年違行管令罰千元

(關丹13日訊)去年4月一名17歲少年載因車禍身亡的女友屍體回鄉一案,他早前因觸犯行管令條例而被雲冰推事庭判罰款100令吉,惟控方不滿裁決上訴,關丹高庭今日裁決提高罰款,由1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

關丹高庭法官拿督再那阿茲曼於今日批准控方上訴,判決將罰款由1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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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就讀中五的少年是於去年4月清晨3時15分,載送女友屍體回鄉,並於7月16日,被控上雲冰推事庭。少年當時承認觸犯行管令,因此遭推事判罰100令吉罰款,觸犯此條例最高罰款1000令吉。

今日在關丹高庭進行的審訊,只允許涉及人士進入聽審。少年代表律師哈芝萬韓旦受訪時披露,高庭法官認為,有必要更改雲冰推事的判決。

“法庭認為,根據2020年防范與控制傳染病條例,相關罰款有必要提高至1000令吉,如不,該判決將有可能在未來,成為案例。”

法庭也判決,若少年無法繳交罰款,則將以監禁1個月替代;據了解,少年的哥哥已替少年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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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再那阿茲曼也拒絕了控方的另一上訴,並維持雲冰推事針對少年承認魯莽駕駛的判決,即少年必須在社會福利局進行12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令,維持18個月,同時必須賠償女死者家屬3000令吉賠償金。

少年在觸犯行管令同時,也被控在關丹昔加末第137公裡處魯莽駕駛摩多,導致意外發生並使到其17歲女友身亡。

納斯魯哈迪副檢察司認為,100令吉罰款過輕,擔心將會成為觸犯行管令的判決標准,並無法起到阻嚇作用。

他認為,認罪和年齡並應該成為下判的主要考量,因少年擁有正常的思維和一定的教育程度,可以評估本身的行為。

少年的另一名代表律師阿末戴尼爾則認為,高庭沒有必要更改判決,因相關判決已足夠公平,且少年並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並在初步時已經認罪。

“最重要的是,少年可以繼續參加教育文憑(SPM)考試,同時,少年和家人也已經向女友的家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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