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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震事件”有新進展 警證實拍攝者非警員

(新山9日訊)“車震事件”案件有新進展,警方向地不佬區國會議員潘偉斯證實,拍攝視訊者並非警員,同時承諾警方將展開全面調查,包括傳召涉及拍攝者和上傳的2名人士到警局問話。

潘偉斯於今日下午在陳佳偉律師的陪同下到斯里阿南警區總部,與斯里阿南警區主任蘇海米和相關查案官會面以瞭解案情進展後,在警區總部外召開新聞發佈會上,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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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除了向我保證將展開全面調查,同時也披露拍攝者並非警員。”

潘偉斯(左)今日到斯里阿南警區總部跟進“車震事件”後,召開新聞發佈會,旁為陳佳偉。

他表示,拍攝者也涉及違反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散播具色情、譭謗和煽動性言論)。

車震事件中的兩名男女於昨日向潘偉斯尋求法律援助時,曾指兩名影片上傳者曾自稱是警察,不僅威脅車震事件兩名男女出示身份證,更一度跟蹤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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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偉斯解釋說,兩名男女可能是在案發過程中,誤會對方是警察。

潘偉斯促請總檢察署援引更加適當的條文調查及提控此案,而非援引刑事法典377D條文。

另外,潘偉斯認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7D條文調查該事件,即公共或私人場合進行猥褻行為,對於兩名男女而言是過於嚴厲。因為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不超過兩年。然而涉案的兩人還很年輕,女子年僅17歲,男子22歲。

“在這起事件上,雖然從道德角度而言是不對的,但是這對男女沒有涉及偷竊、打劫或傷害其他人的暴力行為。”

他也提醒公眾,不應該私自將偷拍的視訊上傳到網路散播,而是將視訊交由警方調查。

潘偉斯促請總檢察署援引更加適當的條文調查及提控此案,而非援引刑事法典377D條文。

他說,目前為止,兩名男女還沒被提控,但是新山許多律師都願意為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涉嫌在公共場所“車震”的華裔年輕男女於昨日下午已獲警方口頭保釋外出。

根據斯里阿南警區群組的資訊,22歲的男嫌犯和17歲的女嫌犯已暫獲警方口頭保釋,而警方將在進一步完善調查報告後,交由副檢察司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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