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擋按笛不受理圖召警‧女子遭惡霸蓄意撞傷

(吉隆坡)一名女市場營業員在生日前夕遇上惡霸,她因車子被人阻攔而試圖報警時,疑遭對方蓄意開車撞傷,手臂、腰部及腿部等處都傷痕纍纍。受害者不滿交警僅以車禍意外向惡霸發出傳票,草草了事,要求警方以刑事角度調查案件,以討回公道。

現年22歲的辜素瑛今日(週六,1月9日)向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投訴,召開記者會陳述遇害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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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1月6日下午約2時30分,她在舊古仔商業中心的停車場取車時,發現有一輛灰色靈鹿轎車擋在轎車前。她惟有響起車笛,希望引起車主注意前來移車,但長達10分鐘後仍不見車主出現,她只好下車打緊急電話求助。

“正當我在撥打電話時,一名華裔男子從附近的餐館走過來,對我破口大罵,還威脅我說:‘若你報警,我也會找人來!。我相信他是在恐嚇我,阻止我報警。”

撞倒地上手臂腰腿受傷

她聲稱,當時她為了看清楚對方的車牌,就站在對方轎車前方,而對方見她依然通過電話報警時,竟上車開動引擎撞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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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當時我面向他,但我當時仍在講電話,根本來不及閃躲,也沒有料到對方會如此兇狠地駕車撞向我。”

辜素瑛被轎車撞中腰部,她聲稱,若不是她及時伸手捉著對方轎車的雨刷,雙腳可能被對方撞斷。當時,她被撞倒後翻滾在地,手臂馬上呈紅腫及發抖,腰部及腿部受傷,非常疼痛。

她稱,撞傷她的華裔男子還惡人先告狀,前往臨近的流動警亭報警,並向警員聲稱並未撞中她,雙方因此爭執不休。

“由於事件發生在午餐時段,臨近的餐館都有許多人親眼目睹他駕車撞倒我,也有一名男士挺身而出指證他。”

警只發泊車傳票了事

辜素瑛被撞傷後,在男友謝國耀的陪同下,前往諧街交警總部報案,肇禍的惡霸起初不肯承認撞傷她,儘管最後承認開車撞傷她,惟查案官則以這是一場交通意外為由,向惡霸發出雙重泊車的傳票了事。

“對方在警局時,還宣稱是我挑戰他,刻意站在他的車前。”

她說,當她詢問警方是否可以刑事罪名提控對方時,諧街警方建議她前往十五碑警局報案。她在家人的陪同下連續跑了兩間警局,即十五碑警局及金馬警局投報,惟警方都指這是一宗交通意外,不含有任何刑事罪名成份,無法提控對方。

警終允以刑事角度調查

“警方表示,若要提控對方,就要我自行聘請律師,但我並沒有任何法律諮詢,因此當我詢問查案官有關的程序時,他們竟以‘不知道’作為回應,讓我投訴無門。”

她隨後向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作出投訴,經過協調後,十五碑警局的警長於週四上午再次與辜素瑛會面,並承諾將以刑事角度作為出發點調查案件。

“由於我的驗傷報告仍需待兩週,這名警長要求我耐心等待調查結果。”

無意索償

盼討回公道

“我並不是向對方追討賠償,錢不是最重要!我是希望為自己討回公道,要求事情獲得公平處理!”

辜素瑛敘說被撞倒的過程時,顯然有點激動,不禁眼眶泛紅。

她說,惡霸當時兇狠地指著她開罵,狀態瘋癲。她執意以刑事罪名調查案件並不是要向對方索討賠償,而是希望事件能獲得公道地處理,對她有個公平的交代。

她之後前往中央醫院驗傷,其右手傷及筋骨而打了石膏,無法提起手臂,否則肩膀都會感到疼痛。另外,她的腰部及腳部也受傷,不時隱隱作痛。

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指出,肇事的惡霸顯然是蓄意撞向女受害者,惟警方先前僅以發傳票了事,是一項失職的行為。

“車禍意外是在不經意的情況下發生,惟肇事司機以車撞向女受害者,顯然是對女受害者報警的舉動感到憤怒,更何況當時女受害者所站之處與對方轎車的距離仍有一個車位。”

他聲稱,小市民在受欺凌時都希望警方能為他們提供協助,除暴安良,惟在這起事件中,警方不為受害者秉公處理,反而協助肇事者,他懷疑當中另有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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