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亞南5日訊)前資訊科技職員尤偉良(譯音)於4年前在南北大道車禍沖突中,致死銀行經理賽莫哈末丹尼爾一案,今日沙亞南高庭法官朱麗亞依布拉欣宣判誤殺罪名成立並於12月7日宣判刑罰,而且最高刑罰可被判30年監禁。
45歲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被控,唯今日則被改控第304(a)疏忽致死條文,最高刑罰為30年監禁;法庭將於周四聽取控方和辯方針對判決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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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朱麗亞依布拉欣說,因辯方無法在指控中證明被告的清白,因此最終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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