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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右手殘 腎癌轉移肺 苦命男月須6千藥費

(馬六甲14日訊)一名單身男子聲稱,他於35年前遭遇車禍重創導致右手殘疾,11年前患癌切除左腎后,兩年前又發現左手生瘤,被院方拖延逾兩年才動手術,手術後再被驗出患上第四期肺癌,又遇上醫院治療肺癌藥物固打已滿無法領藥,造成他必須每月自費6600令吉購買藥物控制病情,讓收入有限的他無法應付,期盼社會人士伸出援手,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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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的劉育源於1982年發生車禍,讓當年23歲的他一夜間成為殘疾人士,無法再從事銷售員工作,1992年開始擔任酒店櫃檯服務人員,不料2007年患上腎細胞癌(RCC)必須切除左腎,痊愈后身體無礙;2015年8月左手出現腫瘤,2017年10月切除后,同年12月被診斷腎細胞癌復發,轉移到肺部且已是第四期。

藥物固打滿須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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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吉隆坡中央醫院,免費領取治癌藥物的固打已滿,仍有二十多人在等候名單,因此院方建議他付錢買藥,但每月高達6600令吉的醫藥費已遠遠超乎他的能力範圍,遂向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求助,希望善信人士慷慨解囊。

劉育源表示,因車禍耽誤婚姻的他至今單身,目前每月收入逾千令吉,加上福利局每月津貼400令吉,根本無法支付逾6000令吉醫藥費。

他說,2015年8月發現左手有粒狀異物時,先後到馬六甲和吉隆坡兩間中央醫院檢查,進行深入掃描及心臟血管造影(Angiogram)后證實有腫瘤,一直到7個月后才被建議到國大醫院治療,院方安排2017年4月動手術,但在手術前兩星期被告知因為是“小案子”而延期至10月17日。

“院方後來又聯絡我要求再展延,我拒絕,最後於17日動手術,并被告知可能有危險。手術后一個月我的肺部積水,在中央醫院治療長達3個星期,醫生在肺部抽出5公升血水。”

他指出,經肺部專科醫生化驗及診斷后告知,肺部有5公分腫瘤,他又到國大醫院掃描,醫生告知是第四期肺癌,無法化療,只能靠藥物控制。

對於病情一再被拖延治療以及四處奔波求醫,他忍不住感歎“這是窮人的悲哀。”但是人生遭遇坎坷的劉育源,不願就此坐以待斃,希望通過沈同欽的協助,獲得院方提供免費藥物。

沈同欽:將向衛長陳情

沈同欽對劉育源的遭遇感到同情及痛心,將於3月的國會上向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蘇巴馬廉陳情,希望通過衛生部特別撥款解決燃眉之急。

他說,現階段劉育源需要一筆錢來購買藥物,以便控制癌症病情,熱心人士若有意協助,可以聯絡他019-666 8826。

他表示,上一次國會召開時,多名國會議員針對政府醫院癌症藥物供應提出意見,不希望院方叫沒有能力的病人自行買藥,還要繳付消費稅,導致生命受到威脅,但政府的回答反指是病人要求更好的藥,院方才沒有能力提供。

“以前沒聽說政府醫院要人民買藥,因為政府本來就應該提供醫藥照顧及福利。”

對於劉育源的情況,他說,既然醫院已經有藥物,為何不能提供給有需要的病人,而要設置固打,導致癌症病人苦等,形同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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