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4日訊)上個月因發生車禍而缺庭面控的虐狗案男被告,今日帶著未痊癒的傷勢到北海法庭面控,他否認有罪,案件展至3月16日再過堂。
51歲的王文清(譯音)曾於1月4日缺庭面控,原因是他發生車禍導致腳骨折斷,外籍妻子當天向法庭出示丈夫的1個月病假單,所以提控程序展至今日進行。被告不諳國語,法庭一度休庭,以安排華裔翻譯員宣讀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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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於2020年3月15日下午5時,在高淵聖淘沙花園住宅區的後巷,虐打本地一隻白色母狗,觸犯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29(1)(e)條文,並可在29(1)條文下被控,罪成將面對最少2萬令或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者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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