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車禁安裝爆閃警示燈 可罰款2千監半年

擅自為車輛安裝爆閃警示燈是一種罪行。(截圖自全國交通調查及執法部臉書)

(八打靈再也7日訊)全國交通調查及執法部提醒喜歡改裝汽車的民眾,擅自在車頭安裝爆閃警示燈(Strobe Light)是一項罪行,警方會展開對付行動,涉及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判監不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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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今午透過官方臉書提出忠告,並指警方會時時監督這種在私人轎車擅自安裝爆閃警示燈的問題。

貼文說,這樣的行為不但會遭來其他公路使用者的議論,也會讓人誤會這是執法車輛。

警方發現近日社交媒體流傳數個在私人車輛上安裝爆閃警示燈的視頻,由於視頻清晰拍攝到車牌,警方會展開執法行動。

為此,警方忠告,在私人車輛上安裝爆閃警示燈,觸犯道路交通條規(170/59)第138條,即未獲得陸路交通局允許的情況下,私下改裝車輛,因此任何人若觸犯條例,可被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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