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後廂充毒品倉庫 警捕2人起190萬元毒茶

(吉隆坡17日訊)販毒集團將車後廂充作“毒品倉庫”,而且還用茶葉袋包裝冰毒,最終仍被警方識破,警方逮捕2名巫裔毒販後,起獲37包總值190萬7100令吉的“毒茶”,這些“毒茶”足夠供應7萬6285吸毒者。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斯里馬茲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說,本月13日中午12時05分,來自旺沙馬朱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依據情報,在文良港某住家式共管公寓的等待廳處攔截一名33歲巫裔男子。
他指出,當時這名男子的右手拿著黑色塑料袋正要去取車,結果警方在塑料袋內起獲2包重達2.05公斤的“觀音王”茶包。隨後,警方在這名男子的帶領下到住家式共管公寓B樓某單位展開突擊行動,並在這間單位逮捕另一名29歲巫裔男子,起獲2080令吉現金。
他透露,經過盤問,2名嫌犯帶領警方到公寓停車場的一輛金龍魚轎車,從車內起獲一大一小裝有35包毒茶的盒子。
觀音王裝冰毒
他說,嫌犯涉嫌用“觀音王”茶的包裝袋來裝冰毒,甚至以金龍魚轎車為毒品倉庫,平時出外交易則駕駛本田Jazz轎車。
馬茲蘭說,警方逮捕他們後,起獲37包重達38.14公斤,市值190萬7100令吉的“毒茶”,並且充公一輛本田Jazz轎車及一輛金龍魚轎車以及2080令吉現金。
他指出,警方調查發現,嫌犯每個月1700令吉租下公寓單位,而且從4月前開始從登嘉樓從一名“Abang Ji”的巫裔男子手中獲得這批毒品,然後以每包2萬5000令吉賣給吸毒者。
他說,兩名落網嫌犯皆有毒品前科,尿檢都過關,其中29歲嫌犯(鑽油平台工作人員)曾在1985年危險毒品( 特別防範措施)法令第6(1)條文下被捕,33歲嫌犯則無業,擁有一項毒品前科。
馬茲蘭說,警方相信毒品源頭來自鄰國;警方目前還在追查販毒集團首腦的下落。目前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來調查,並將嫌犯延扣7天至本月19日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