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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無簽文件就把車拖走 警逮捕拖車員2嫌犯調查

(雙溪大年2日訊)拖車員與黨羽聯手犯案,專門尋找拖欠銀行車貸的車子下手,強行“拖走”對方車子,因沒給車主簽署任何銀行文件而引起車主懷疑,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已逮捕拖車員與黨羽,目前援引結夥搶劫罪名展開調查。

瓜拉姆拉副警區主任安努亞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受害車主是於2月24日在路上碰見現年33歲的拖車員與45歲的黨羽,對方指車主拖欠車貸,強行拖走有關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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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由於拖車員沒給車主簽署任何銀行文件,車主事後到警局報案。警方在24小時內逮捕這2名嫌犯,目前嫌犯的拖車証已被取消。

他說,據警方調查顯示,兩嫌犯組成的“Geng Wan Kelantan”在當地活躍約半年,專找尋找那些拖欠銀行車貸的車子下手。

另一方面,警方從2月10日展開特別取締行動,截至昨晚共瓦解了破門行竊的“利查黨”(Geng Rizal),以及偷摩多的“毛黨”(Geng Bulu),逮捕8名嫌犯,目前還在通緝“利查黨”的頭目。

安努亞說,警方已掌握現年29歲,家住雙溪拉蘭新城市花園的“利查黨”頭目資料,警方在行動中起獲一把仿真氣槍、保險箱、電視機以及割草機等,並相信已偵破縣內5宗爆竊案,包括內陸稅收局與馬莫馬拉理科初級學院的爆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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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將援引破門行竊與非法擁有仿真槍械罪名展開調查,破門行竊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非法擁有仿真槍械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獄1年或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安努亞指出,在瓦解專偷摩多的“毛黨”行動中,警方起獲6輛摩多與摩多殘骸、1個摩多引擎以及其他摩多零件等,目前援引偷竊交通工具罪名調查落網的2名嫌犯。

他呼吁公眾充當警方耳目,可撥打熱線(04-4299222)提供情報。

安努亞(中)向記者展示警方起獲的仿真氣槍。

警方在通緝現年29歲的“利查黨”頭目。

兩名23歲華裔青年通過網上找到替阿窿潑漆的豐厚酬勞工作,結果被警方逮個正著。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潑漆工具、漆以及給欠債人的字條。

警方目前援引非法借貸與恐嚇罪名展開調查。

安努亞指出,警方是於2月13日凌晨3時接獲情報後,在瓜拉姆拉縣內逮捕嫌犯,並充公嫌犯的車子。

據調查顯示,嫌犯不認識幕後老闆,而是在網上通過中間人找到潑漆工作。

他促請年輕人不要因高酬勞而犯案,以免毀了美好人生。

在1951年商業借貸法令第5(2)條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或罰款介於25萬至1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在犯恐嚇罪名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潑漆工具、漆以及給欠債人的字條。

警方瓦解破門行竊的“利查黨”以及偷摩多的“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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