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路稅逾期36月 需先驗車才能更新路稅

(吉隆坡2日訊)陸路交通局交通工具執照組主任阿查哈宣佈,從9月4日(週五)起,凡路稅逾期36個月的交通工具,才需要在更新路稅前被送往電腦驗車中心先進行檢驗。

據悉,過去只要交通工具的路稅逾期12個月,車主就需在為有關交通工具辦理更新路稅的手續之前,將該交通工具送往驗車中心檢驗。

Advertisement

阿查哈披露,當局經過檢討後,決定修改“不活躍交通工具”的定義,即把路稅逾期期限從12個月增至36個月。

“至於那些路稅逾期12個月以上,但卻少於36個月的交通工具在更新路稅前,就無需再被送到驗車中心進行檢驗。”

此外,陸路交通局也下達落實PG10表格線上化的指令,即當“不活躍交通工具”在接受檢驗後,其檢驗報告需被輸入到“我的態度”(MySikap)系統裡。

阿查哈說,這項措施也允許系統在處理相關交通工具路稅更新的手續時,在線檢閱其PG10(檢驗)記錄,屆時不再需要使用監督員的身分標識號碼(ID)。

ADVERTISEMENT

“隨著這項通令落實,所有抵觸新規則的現有規則都將取消。因此,官員受促將此事匯報給涉及的下層知道,以確保這項措施能順利執行。”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