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跨州需持接種證明警方信 警方:缺一不可

(吉隆坡11日訊)警方強調,民眾在越州跨縣經過路障時,必須同時向警方展示疫苗接種證明及警方的批准信函作為“雙重證明”,唯有如此,警方才會放行。

“若年長者沒有手機,警方也會接受民眾接種疫苗時所領取的證明卡,而針對市面上傳出有人售賣偽造的已接種疫苗電子證書一事,警方也將指示全國各地的警局在審查民眾越州跨縣的申請時,仔細查證有關疫苗接種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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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阿曼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局行動組主任斯里古馬高級助理總監說,在政府宣佈給予完成2劑疫苗接種者的放寬措施下,符合條件者(如遠距離夫妻及父母)需要跨州越縣,必須持疫苗接種證明到警局申請。

他指出,警局方面將仔細審查申請者的疫苗接種證明,以確保該證明是真實的,然後才會批准有關申請。

“警局會負責把關,防止有人濫用疫苗假電子證書越州跨縣。”

他說,民眾獲得警方批准信函後,在經過路障時需展示該信函及疫苗接種證明,如MySejahtera上的疫苗電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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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有些年長者可能沒有智能手機或MySejahtera應用程序,斯里古馬指警方也將接受民眾接種疫苗時領取的證明卡。

“只要警方作好把關工作,民眾在路障展示疫苗接種證明及警方批准信函時就沒問題。若民眾無法展示其中一樣證明,那很對不起,他就不被允許跨州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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