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趙麗蘭:不要對重查明福案充耳不聞

(八打靈再也16日訊)趙明福胞妹趙麗蘭說,國盟政府一上台,不但對重查明福案件的呼聲充耳不聞,同時還委任當年的反貪會律師阿都拉薩擔任律政司,簡直是荒唐。

她週四在趙明福逝世11週年追思會及音樂會上強調:“我們失望與憤怒,但卻絕不放棄,如果我們放棄了,行兇者就可逍遙法外,縱容不負責任的文化,那麼,我國還會有法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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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福走了,我們要警方揪出兇手,除了兌現正義之外,也可以此訓誡執法人員,傷人者致死人者必受到懲罰,這樣才能匡正法制,保護更多人免於遭害。 ”

須保護被扣留者人權

她促請國盟政府指示警方以302謀殺條文調查趙明福案件,因​​為上訴庭的判決已清楚指出,明福頸上的傷口是墜樓前造成,肯定有人對他施暴及導致他的死亡,政府不能忽視確鑿的刑事證據,而改以非法囚禁條文從輕發落。

回望這11年來,她悲傷的說,從國陣政府、希盟政府到國盟政府,趙家的心情就像過山車般,失望、希望又失望,對希盟的希望,並未帶來實質的改變,總檢察長湯姆斯指示警方以非法囚禁條文調查明福命案,這對趙家來說,絕對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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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會想,這件事對我們家來說,就像一場無盡的噩夢。11年來的等待、再等待,爭取、再爭取,結果依然是一場空。我的感想,就像北島的詩作《回答》,即冰川紀過去了,為什麼到處都是冰凌?”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若沒有一個個高尚的公民奮身而出,阻擋卑鄙者的自由通行,人人都可能是下個受害者,希望大家眾志成城,參與我們的行列,一起打造一個尊重人權,免於酷刑的社會。“

此外,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主席黃玉珠認為,唯有新政治能在政黨輪替後展開轉型正義工程,追究舊政權的侵犯人權行為,將致死趙明福的兇手繩之以法,落實制度,改革保護被扣留者的基本人權。

她強調,允許無限時扣留的反貪委員會法令第30條文必須被修改,政府必須制訂反酷刑法及為所有執法人員提供人權教育,以杜絕扣留所死亡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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