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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福命案〡總警長:重新審查口供 半年必完成調查

(吉隆坡22日訊)高庭昨日批准趙家提出的司法檢討,並諭令警方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對此,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指出,警方必會在期限內完善調查報告,而現階段將重新審查現有口供。

拉沙魯丁指出,他已下令全國刑事罪案調查部總監率領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調查部分類罪案小組(USJT),負責跟進趙明福命案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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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現有證人現身給予新的口供,警方或能找到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

他今早出席於吉隆坡警察訓練中心舉行的警務基本訓練計劃(PLAK)結業禮後,向記者如是指出。

拉沙魯丁認為,警方早已完成案件調查工作,並將調查報告提呈予副檢察司,惟報告卻屢次被退回。

“現階段,警方將會聽取副檢察司建議重新審查現有口供,以完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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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詢及6個月時間是否能完成對案件的調查,他則回應警方已就此案調查15年,因此必能在期限內完善調查報告。

趙明福生前是時任雪蘭莪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在2009年7月16日被發現臥屍在沙亞南商業廣場5樓陽台,此前他被帶到同大樓的14樓反貪污委員會辦公室錄口供。

沙亞南驗屍庭在2011年1月5日裁決趙明福死亡非自殺或他殺,無法對死因作出確鑿結論而列為懸案,不過皇家調查委員會報告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趙明福死於自殺。

上訴庭在2014年9月5日裁定趙明福是遭一名或數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為所導致死的。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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