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趁妻子外出 家暴男性侵7歲繼女

(浮羅交怡15日訊)26歲家暴男趁妻子外出時性侵7歲繼女,觸摸女童私處、摩蹭女童身體,更脫褲強迫受害者握住其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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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於上月21日,位於甘榜巴東布迪一間住家。雖然受害者翌日向30歲母親申訴,但曾遭嫌犯家暴的母親因懼怕被毒打而不敢報案,至昨日才鼓起勇氣向57歲父親提起,後者怒而於下午1時42分向浮羅交怡縣警局投報。浮羅交怡縣警區主任莫哈末依峇說,警方接獲投報後,即刻前往上述住家將嫌犯給逮捕,並於今日中午將嫌犯押往法庭申請7天延長扣留。

他說,據報案書指出,事發時受害者母親外出與朋友聚會,就留下女兒和3歲兒子與丈夫獨處。當時,受害者與弟弟在客廳睡覺,但卻被嫌犯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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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受害者講述,嫌犯脫下他和她的褲子後,嫌犯就撫摸她身體和私處,以及將她壓在床上摩蹭她身體,甚至強迫她緊握其性器官。”

他說,受害者指這是嫌犯第一次性侵她。警方隨後開檔調查此案,並安排受害者到醫院接受體檢。

他指出,在餐飲店工作的嫌犯曾因吸毒而被警方逮捕,但這次被逮捕進行尿液檢驗時,是對毒品呈陰性反應。此案是在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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