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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3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起诉双溪赖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诽谤案今日宣判,高庭今日裁定曹观友胜诉,陈国平需要对曹观友做出35万令吉的赔偿,同时也需支付5万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郭树顺宣读判词时说,答辩人对起诉人发表的“无能、无知、无耻”的言论并不符合公正评论(fair comment)和受约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
他说,答辩人在记者会上发表的言论含有恶意,该言论在6家中文报及《星报》上公开发布。
他说,答辩人的公正评论辩护无法成立,因为其言论不是评论,而是对起诉人的品格、诚信和作为槟州首席部长能力的指控。
“同时,答辩人的受约制特权辩护也不成立,因为答辩人没有社会、道德或法律义务以侮辱性的语言来羞辱首席部长。”
他说,答辩人提及的峇都交湾第二工业园区土地交易事项,起诉人虽是槟州发展机构的主席,但整体的决策是由槟州发展机构负责,再者相关项目已经终止,因此答辩人提及的事项并不符合公众利益。
郭树顺今日宣读判词时说,他没有指示答辩人向起诉人道歉,因为道歉需要个人真诚的意愿,然而答辩方未展现道歉的意愿。
郭树顺用约30分钟宣读判词,解释他作出以上判决的原因。法官判定答辩人需要赔偿35万令吉给起诉人的因素,是起诉人身为槟州首席部长的公共身份、侮辱性词句的严重性、答辩人未曾道歉或表现悔意和正当辩护方面未能成功。
曹观友代表律师是西蒙慕拉利和郭彦伶,陈国平代表律师是郭文伟和拿督奇鲁巴卡兰。
陈国平于去年10月18日在槟州中华总商会召开记者会批评曹观友在峇都交湾第二工业园区土地交易风波上一直答非所问,显得其“无能、无知及无耻”。曹观友过后透过其代表律师入禀法庭起诉陈国平诽谤。
陈国平早前也起诉曹观友诽谤,槟城高庭11月26日已宣判陈国平败诉,需支付对方5万令吉堂费。陈国平在起诉中指曹观友在2023年12月1日及6日有关银禧老人院兴建外劳宿舍的记者会上,对他做出虚假和诽谤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