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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中國報》誹謗案續審 林冠英:應向我求證

(檳城30日訊)針對陶喆與信《國王歌手》演唱會取消風波,行動黨主席林冠英起訴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和《中國報》誹謗案今日續審;林冠英今日在接受辯方律師交叉盤問時供證,《中國報》在刊登相關照片及新聞時應該向他求證,顯然《中國報》並沒有尋求他的回應。

林冠英今日在庭上答复《中國報》代表律師游文禮的提問時這樣說。游文禮隨後再問林冠英,其立場是否表示直到獲得他的評論或回應,相關新聞才可以刊登,如果他不要回應或評論,該新聞是不可以刊登?林冠英回覆說,至少他們(中國報)要嘗試聯繫他,然而他們(中國報)連嘗試都沒有,所以他不認同游文禮的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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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文禮續問,《自由今日大馬》(FMT)曾向林冠英要求回應,但他並未回覆對方,林冠英說,相關媒體的新聞從業員至少有嘗試詢問他,也因為如此,他沒起訴該網媒。

游文禮也說,林冠英可以等記者來索取回應,或者自行發文告回應,林冠英則說,新聞登出就造成傷害,應該在刊登前詢問,而非登了之後才問。

“FMT有問,中國報沒有問。”

游文禮再問,是否認為所有新聞必須要取得林氏的回應,林冠英回應,當涉及指控他濫權時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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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在事後發文告澄清?”林冠英則回答,傷害已經造成、無法挽回。

林冠英:胡棟強應問旅遊部

林冠英代表律師西門慕拉禮詢問當事人林冠英,胡棟強是否有正當理由質問時任財政部長的他時,林冠英認為胡棟強在旅遊部為演唱會發出扣稅支持信的事件上,應該質問旅遊部,但對方沒有,反而無端端的攻擊他。

陶喆與信《國王歌手》演唱會原訂在2019年9月21日在檳城舉行,但因承辦演唱會的公司未繳付歌手費用,導致演唱會暫時取消。

胡棟強當時針對上述事件,挑起旅遊部發出可扣稅的公函事宜質問林冠英,後者針對胡棟強的言論,在2021年1月13日入稟法庭起訴胡棟強誹謗,《中國報》則因為刊登胡棟強的言論及相關照片,被林冠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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