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走私268鬥雞 5印尼男子監14月

(加央4日訊)5名印尼籍男子2週前在浮羅交怡海域被逮到走私268隻鬥雞,今天被押往加央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14個月。其中2名被告聞判後當場落淚,玻州關稅局在休庭後與印尼大使館官員交涉時,他倆頻頻拭淚,一旁的官員見狀也於心不忍安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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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介於19歲至55歲,第一被告阿茲華(55歲)是船夫,其他4人阿華魯丁、博迪尼蒙迪央、博迪尼德南及莫哈末阿爾迪尼皆是搬運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23日清晨6時,在浮羅交怡丹絨登當海域被發現使用三菱8M20型號船隻,販運不允許入境我國的268隻鬥雞,總值67萬令吉,觸犯1967年關稅法令135(1)(e)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135(iv)(aa)條文下被判刑。檢控官莫哈末阿茲馬迪說,關稅局接獲線人消息而採取行動,而且此案經被廣傳,引起社會關注,走私的鬥雞也不少,當中有3隻患禽流感,萬一病菌帶入我國,將導致飛禽及家禽受感染,影響深遠,所以要求重罰。

印尼大使館委任律師西蒂哈札代表5名被告。西蒂哈札在求情減刑時說,5名被告只是受僱於非法走私集團,並非主謀或受益方,同時不知道販運鬥雞屬違法行為,才鋌而走險。他們的月薪亦不高,介於500至1500令吉,沒能力繳罰,加上這是第一次犯罪,希望獲輕判。加央推事諾哈雅蒂判他們入獄14個月,並報銷船隻,也指示檢疫及檢驗局銷毀所有鬥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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