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21豪車 2公司偽造文件逃稅814萬
(雪邦6日訊)大馬皇家關稅局中區第三單位偵破巴生河流域史上最大宗疑偽造進口車文件案件,充公21輛豪華進口跑車和汽車,這些交通工具估計市價和涉及逃稅額高達1220萬令吉,執法單位同時也扣查2家涉嫌的進口車公司。
據悉,充公的車輛分別從日本和英國進口,類型包括6輛藍寶堅尼、7輛豐田Vellfire、4輛豐田Estima、2輛馬賽地和1輛寶馬,涉及逃稅814萬令吉,而21輛入口豪華跑車則是市值414萬令吉。
目前關稅局正在深入調查有關坐落在雪州2間入口汽車公司的背景,初步查悉,有關公司已營運5年以上,不過至今未有人被捕。
關稅局副總監(執法)拿督阿芝瑪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中區第三單位關稅局即吉隆坡國際機場關稅局,於5月29日在根據公眾情報後,分別在巴生河流域兩個貨倉偵破這宗案件。
扣查2公司
她披露,關稅局官員首先在5月29日在沙亞南的的貨倉充公8輛尚未註冊的豪華汽車,分別是豐田、馬賽地和寶馬等豪華車被收藏在該貨倉內,涉及的逃稅高達64萬4000令吉。
“被起獲的8輛豪華車價值34萬令吉,若加上64萬4000令吉稅務,總值98萬4000令吉。”
她說,官員隨後也在當天沙亞南的另一個貨倉充公6輛藍寶堅尼跑車和7輛豐田Vellfire休旅車,總值380萬令吉,而涉及的逃稅高達750萬令吉。
她指出,被充公的21輛豪華車都未向陸路交通局申報,而且偽造車齡文件,企圖逃過高達814萬令吉的稅務。
“在這起案件中,被充公的車輛虛報車齡和生產日期,關稅局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135(1)(a)條文展開調查,即沒有進口合法準證,同時,由國際貿易與工業部(MITI)發出的進口準證,也只允許車齡1至5年的進口二手車,因此所充公的車輛屬違法。”
她指出,針對初步調查結果,有7輛進口車的車齡少於一年,其餘的則超過5年,目前也對2家進口車公司展開調查。
她說,觸犯1967年關稅局法令135(1)(a)條文,可被罰款不少過10倍走私物品價值或5萬令吉,和不超過20倍走私物品價值或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相同的,也可以在同一法令135(1)(iii)(aa)條文被提控,可被罰款不少過20倍走私物品價值或10萬令吉,和不超過40背走私物品價值或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
她說,這些車輛可能在大馬已有買主,但詳情仍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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