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峇鲁31日讯)对于马来西亚与美国签署对等贸易协定,包括不会禁止或限制向美国出口关键矿物或稀土元素,吉兰丹州政府重申其立场,坚决捍卫丹州的非放射性稀土元素资源的主权与权利。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发表文告表示,该协议对国内关键矿产领域,特别是对吉兰丹、登嘉楼和吉打等生产州具有高度战略及经济价值的稀土元素的未来,产生了重大疑问。
“吉兰丹拥有全国仅次于登嘉楼的第二大非放射性稀土矿床,估值高达数百亿令吉。这是受联邦宪法保障的陆地资源权利,是属于吉兰丹州和人民的绝对权利。
“因此,州政府对这类自然资源收益的权利不容剥夺。
“在石油问题上,尽管协议条款明确,我们却已失去了获得开采税的权利。我们绝不会让稀土元素成为‘第二石油’。丹州不能再仅仅充当自身财富的旁观者。”
他强调,州政府欢迎外部投资,但前提是投资者必须尊重丹州的权利和主权。同时,拒绝任何仅出口原材料,而不在州内进行加工处理的采矿形式。
“我们的政策很明确。稀土元素必须,即便不是全部,也至少要最大限度地在丹次次境内进行加工。我们希望其附加值能留在这里。当加工在此进行时,上下游产业将得以发展,我们的年轻人将获得高技能就业和培训机会。”
他也说,州政府目前正在寻找公平的投资伙伴和最佳合作方式,以确保人民利益最大化。
“我们不欢迎那些只攫取利润、留下残渣和废料的投资者。这无关政治,而是关乎州的经济主权。”
询及马美协议中关于对美国稀土出口无限制的条款时,他认为这是关乎经济主权的问题,需要联邦政府立即澄清。
“如果吉兰丹为了保障本地附加值而想筛选投资者或限制出口,那会怎样?这是否会被视为违反国际承诺?州政府是否仍能自由制定自身政策,还是现在一切都必须受联邦政府所作承诺的约束?”
他对在此协议签署前未与生产州进行协商表示遗憾。
“涉及州自然资源、价值数十亿令吉的协议,绝不应在未征询州政府意见的情况下达成。这违背了联邦主义精神,并剥夺了宪法所保障的州属权利。”
为此,他呼吁联邦政府将马美协议的完整内容提交国会及国家土地理事会审议,以确保透明度,并维护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合作精神。
他还强调,吉兰丹将通过理据和原则捍卫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并坚信丹州人民将与州政府站在一起,共同争取他们的权益。
“吉兰丹并非拒绝国际合作。我们明白我们需要外部的技术和专长来发展这个产业。我们只希望州属的权利能如国家法律所规定的那样得到尊重。如果资源位于我们的土地上,那么就必须与我们进行协商。我们也希望维护自身的利益。
“稀土元素是未来科技——绿色能源、国防和工业发展的基础。如果其发展方向由与外国强权签订的协议来决定,那么国家的未来将不再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我们将坚定且有原则地捍卫这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