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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大麻拥仿真枪表罪不成立 安华前助理当庭释放

(吉隆坡12日讯)被控贩运大麻及持有两把仿真手枪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今日获高庭裁定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在裁决中指出,在研究了控辩双方的陈词以及对此案所有的证据作出最大的考量后,他认为,控方无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莫哈末尤索夫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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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主张被告是涉案车辆日产Teana的车主,也持有该车辆的钥匙,加上被告的身份证在车内。

他说,但控方无法证明只有被告接触到该车辆,也无法证明车内的大麻和仿真手枪是属于被告的。

他说,被告无须进入自辩阶段,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于4月7日开审,控方共传召13名证人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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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主控官是莫哈末沙布里副检察司。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沙菲克。

莫哈末尤索夫被控于去年9月6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附近的车辆中贩运305克大麻,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强制判终身监禁及至少鞭笞12下。

他也被控于同日上午9时25分,在武吉加拉路一带某公寓附近,持有两把仿真手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沙菲克(中)表示莫哈末尤索夫(左)勇敢地挺身而出对抗不公;右为达基尤丁。

律师:勇抗不公 尤索夫:人民胜利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菲克表示,如果莫哈末尤索夫担心自身安全,就不会对掌权者采取任何行动。

他在法庭宣判莫哈末尤索夫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后,在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这么指出。

“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一位年轻人,他勇敢地挺身而出,宣称要对抗不公。”

莫哈末沙菲克随后还指向法庭说道,“最重要的是,有最大的保护伞。”

此外,莫哈末尤索夫表示,他非常感谢全马人民为他祈祷并给予他支持。

他说,对于今日获无罪释放,他表示感恩,也感谢大家对他的代表律师和家人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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